自從二月初回到澳洲後,我的育兒人生又翻過了一個山頭,邁向一座新的里程碑。
首先,自從吉爾姊弟倆在台灣24小時共處一室(睡覺、吃飯,還有上幼稚園)了將近六週後,從以往每10秒一陣暴哭/排斥的手足關係,到現在每天能夠玩在一起至少2小時的和睦時光(讓我睡場午覺),我終於有了撥雲見日的輕鬆感。

但過去那六週一點也不輕鬆,其實更是差點讓我和老丹婚姻走不下去的最後一個礁石。因著在台灣地窄人稠,我兒又奔放無忌的個性,許多次老丹總隱忍到一回租屋便蒼白著臉差點崩潰(所以 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_育兒才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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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去博物館,孩子午餐時在座位旁奔跑,差點迎面撞上一位奶奶,老丹除了狠狠訓了孩子一頓,更氣得整個下午不跟我們說話。
那晚老丹大爆炸,我們教育理念的相異性又浮上檯面。
他不慣我總嘗試跟孩子講道理(覺得講了若有用為何下次又再犯),但我則不愛他的先處罰再說(事後問孩子為何被處罰,他們說「因為爸爸生氣」)。
但老丹憤怒難平:「我小時候就是我媽那顆心頭瘤、那號頭痛人物,她為了我換掉家中所有的鎖。她就是對孩子太好,才造就我那讓她頭痛的童年。我受過這種苦(或是終於能體會當年可憐的婆婆),因此我發誓,我絕不讓我自己的孩子重蹈覆轍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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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著他說他受夠了我總把孩子排在他之前的不平衡。
我承認我多數時候(過去四年?)活在一種孩子為首的錯誤裡。
但一個24小時只跟孩子相處,管教都落在她頭上的母親,老公只是一個晚上回家見兩小時、接著飯後便累了先上床睡覺的室友,我還能多費心思把他擺第一呢?
總之那晚老丹挾帶雷雨之姿怒吼「我放棄了!」便奪門而出,當晚不見人影(以往吵架他會睡客廳,但當晚可能睡在後院的船上),我則帶淚而眠。
旁人這時肯定有種種立即的解套方法,但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。許多時候,我覺得耐心與等待是更佳的辦法(對我而言啦)。
當晚,老丹躡手躡腳回到床上(可能在戶外被黑蚊狂叮,隔天還要上班),並輕輕地說了一句:「對不起。」
(讓我想起:感情中先低頭的不代表對方有錯_而是他比我更珍惜這段關係)
不過,出我意料的,當我和幾位媽媽朋友聊後,我才發現以上的哽喉之刺,居然是許多媽媽朋友心中不說,但笑中帶苦的痛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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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回來,現在回首過去的辛苦與咬牙苦撐,看著姊弟倆如今的生活逐漸上軌道,甚至成了我的得力小幫手,其實讓我好想再多生一個(但如此一來和兄姊就會歲數差太多,這樣我又得隨後再生一個四寶來陪小三;然後老公又要被趕到角落坐冷板凳三年)。

拜讀了親子作家汪培珽的《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》,心中盡是點頭如搗蒜。但這種心境,若在去年你問我,我肯定會嗤之以鼻,覺得生兩個孩子,年齡又相隔這麼近(16個月),簡直是自討苦吃。
但原來養育孩子,真的真的是一種會讓人上癮的甜。然而這股甜,可得先耐得住前三年的血/淚/汗水的苦(還有站在婚姻搖搖欲墜的懸崖邊),才能醞釀出之後回甘的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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